电子封装材料、光伏添加剂、N-甲基吡咯烷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电子封装材料、光伏添加剂、N-甲基吡咯烷酮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合肥中聚和成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长松路与龙兴大道交叉口东500米合肥中聚和成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预留用地;

建设内容:拟在厂区现有预留用地内投资新建1座综合办公楼、1栋丙类车间、1栋丙类仓库,并购置生产设备建设10ACF电子封装材料生产线、1ACF电子封装材料开发实验室、3条电子胶电子封装材料产线、4条光伏添加剂产线(含1条制绒添加剂产线、1条碱抛添加剂产线、1条去绕镀添加剂产线、1条硅片清洗添加剂产线)、1N-甲基吡咯烷酮(NMP)产品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投产后可达年产50m2ACF电子封装材料、18t电子胶电子封装材料、32000t光伏添加剂(10000t制绒添加剂、10000 t碱抛添加剂、10000t去绕镀添加剂、2000 t硅片清洗添加剂)、1800t N-甲基吡咯烷酮(NMP)的规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地表水环境: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包含办公及生活污水(含食堂)、检验废水、喷淋废水、纯水制备装置浓水上述废水预处理达标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同依托厂区污水总排口接入联熹(合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店埠河。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纳污水体店埠河的不良影响。

2.环境空气: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含甲苯、甲醇、乙酸乙酯)、臭气浓度、碱雾等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

3.声环境:各种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防潮包装(含尼龙扎带)、废覆膜基膜、废包装袋、废布袋危险废物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反渗透RO膜、废UV灯管、废机油、废油桶、废沾染物、废包装袋、包装桶、废活性炭及活性炭纤维、电子封装材料废过滤物(含滤网)、废边角料、电子封装材料不合格品及检验品、清洗废液、湿电子化学品废过滤物(含滤芯)、湿电子化学品不合格品及检验品、研磨废水固体废弃物若处理不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含食堂)依托厂区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检验废水(氯化钠配水废水)、喷淋废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中和调节)预处理,上述废水预处理达标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同依托厂区污水总排口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ACF电子封装材料产线、ACF电子封装材料开发实验室、电子胶电子封装材料产线运营期废气经设备密闭/密闭区域内集气罩+管道收集+区域换风或集气罩收集后通过4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9);光伏添加剂-制绒添加剂产线运营期投料废气设备密闭+管道收集+区域换风后通过1布袋除尘器处理制备废气设备密闭+管道收集+区域换风通过1水喷淋+干性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一同由1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0);N-甲基吡咯烷酮产品产线运营期废气经密闭区域/设备密闭+管道收集+区域换风后通过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1N-甲基吡咯烷酮产品产线检验工序依托厂区现有实验室进行,检验废气依托现有实验室通风橱收集后依托现有的1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的1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运营期产线危废依托厂区现有危废库暂存,暂存废气依托厂区现有危废库密闭微负压收集后依托现有1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的1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泵、风机等设备。通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界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4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噪声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由相关餐厨垃圾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废防潮包装(含尼龙扎带)、废覆膜基膜、废包装袋、废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实现资源二次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反渗透RO膜、废UV灯管、废机油、废油桶、废沾染物、废包装袋、包装桶、废活性炭及活性炭纤维、电子封装材料废过滤物(含滤网)、废边角料、电子封装材料不合格品及检验品、清洗废液、湿电子化学品废过滤物(含滤芯)、湿电子化学品不合格品及检验品、研磨废水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合肥中聚和成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封装材料、光伏添加剂、N-甲基吡咯烷酮项目所属行业符合国家以及地方产业政策,满足区域准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可以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级别;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DddOwPvomUUSqh5euUPtg提取码: vmgk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合肥中聚和成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625543968

通讯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长松路东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64286787

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辰未来港招商中心2F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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